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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1-11-04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加强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标准:按《绥化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(试行)》(绥院政发[2015]97号)执行。

二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
1.11月3日—6日,个人申报,提交认定材料,学院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内部公示1天,合格人员学院签署意见。

2.11月7日—12日,7日上午各学院上报材料,资格审核,专家组评审,校长办公会审议。

3.11月13日—15日,办公网公示3天。

三、上报材料

1.学院推荐情况汇总,应包含学院的申报情况、审核情况、评审情况、推荐意见、推荐名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,要求签字盖章。

2.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清单电子版。

3.申报人的材料袋

(1)《绥化学院双师型教师审核认定表》(附件1,双面打印,签字盖章)。

(2)申报材料清单(附件2,纸质版粘贴在材料袋封皮),本人签字。

(3)申报材料清单所对应的各项材料,材料要求详见材料清单。四、相关要求及说明

1.业绩截止日期2021年8月31日。

2.受疫情影响,各学院可以采取相对灵活的方式收取材料和组织评审。

3.优化服务,简化申报材料,教师资格证、职称证只提交复印件,教学工作量只需本人填报,各学院核实教学工作量,详见申报材料清单。

4.各学院于11月7日上午将上报材料报送至创业楼402会议室。

联系人:丁相楠联系电话:830118515145578118

附件1:《绥化学院双师型教师审核认定表》

附件2:申报材料清单

附件3:《绥化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(试行)》

人事处

2021年11月3日